为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,有效防控“十四五”时期涉重金属环境风险,目前宁夏制定了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重金属“十四五”污染防控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,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1%。到2035年,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制度和长效机制,重金属污染治理能力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,全区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有效管控。
《方案》指出,重点防控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(铜、铅锌、镍钻、锡、锦和汞矿采选),重有色金属冶炼业(铜、铅锌、镍钴、锡、锦和汞冶炼),铅蓄电池制造业,电镀行业,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(电石法氯乙烯及聚氯乙烯制造、铬盐制造、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)等6个行业。其中,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、汞、镉、铬、砷、蛇和,并对铅、汞、镉、铬和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。
为此,《方案》提出4项主要任务。一是分类管理,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;二是严格准入,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;三是突出重点,深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;四是健全制度,加强重金属污染监管执法。
《方案》提出,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,重点关注原辅料中的重金属,重点行业企业补充成分分析,减少使用高镉、高砷或高的矿石原料。加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,加大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设备清洁生产改造力度,积极推动竖罐炼锌设备替代改造和铜冶炼转炉吹炼工艺提升改造。鼓励电镀行业企业采用三价铬和无铬钝化工艺。到2025年底,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