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都讯 记者裘萍 冯宙锋 实习生 梅雪卿 徐博雅 林宏贤 通讯员 李妍 广州市发生一次死亡10人(或以上)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,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必须及时赶赴现场,发生一次死亡3人(或以上)较大生产安全事故,分管副市长必须及时赶赴现场。昨日,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副市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职责规定》)经第18次广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将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具体到市长副市长个人,在全省属于首创。) “陈建华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陈如桂是本地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,所有副市长都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,”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、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梁醒虾举例称,如果广州发生一次死亡10人(或以上)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,陈建华要及时赶赴现场,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;发生一次死亡3人(或以上)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,陈如桂要及时赶赴现场处理;发生一次死亡3人(或以上)较大火灾时,谢晓丹要及时赶赴现场处理。) 市长和副市长分工调整,其安全生产职责应同时随分管的领域作相应调整。 梁醒虾介绍说,广州市安全事故主要由工矿商贸事故、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构成,《职责规定》突出了以上安全生产重点领域,涉及到的市领导主要有市长陈建华,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,广州市副市长张骥、谢晓丹。 “《职责规定》在全省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中,率先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具体到市长副市长个人,使每位市领导都知道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履行职责。”梁醒虾总结《职责规定》亮点时说:“除了省内首创,扬州也有类似规定,但不像广州规定得如此具体细致。” 现场 车祸死了3个人,谢晓丹须到场? “如果发生3人或者以上道路交通事故,分管市领导谢晓丹就要到现场吗?”在昨日的即时新闻发布会现场,有记者提问。“看事故的复杂程度,如果单一的交通事故就不一定去,若交通事故引发了其他恶性事故,那就要去现场。”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梁醒虾回应。 “幸好你问了这个问题,不然谢市长要忙死了。”散会后,记者们还在围绕《职责规定》议论纷纷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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